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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行动攻坚物管难题
作者:管理员     来源:管理员     所属分类:新闻中心     阅读次数:750     发布时间:2019-06-13

业委会无人问事找谁?小区停车秩序混乱怎么办?物业服务不满意怎么办?……小区的问题一旦出现,物业首先就成了住户的问责对象。物业管理已经成为涉及千家万户、关乎城市形象的民生问题。解决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迫在眉睫。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着力解决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工作长效健康发展。我市近期开展持续到今年9月底的规范物业管理的专项行动。

居委会、业委会成“联谊会”

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行,实现业主委员会或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覆盖率达100%的目标

去年,淮河文化广场附近某小区因为物业和业委会之间产生纠纷,业委会引入了新物业,一度出现新老物业小区门前对峙的紧张局面。

今年,时代广场小区因为老物业撤出,小区没有业委会引入新物业,小区管理一度陷入混乱,社区居委会采取应急措施,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绿地中央广场小区的业主从去年到今年,要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几经波折。

小区业委会到底该如何运转才能更高效地为业主服务?这次提升行动中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通过专项行动,要实现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行;实现业主委员会或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覆盖率达100%的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运行要在区政府(管委会)监督下统一组织,有序开展。街道(社区)全面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监管工作。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街道(社区)要制订有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方案,切实发挥组织、指导作用。要由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增选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同时对已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业主,街道(社区)要严格复核其资格,如不符合,应及时取消其资格,并重新补选或改选。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社区居委会成立的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要建立由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社区民警、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小区事务管理的工作机制。

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行,确保业主委员会不会出现无人问事的情况,此次提升行动明确要求,业主委员会要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要制订周接待制度,建立业主投诉受理、分办、反馈、评价机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物业企业、业主见面商谈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必须经社区居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公布、实施。

小区内乱停车面临被处罚

对小区内发生的车辆堵占公共区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经物业服务企业劝阻、社区居委会协调、社区民警劝导无效后,由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罚

小区停车难,一直是让很多业主头疼的问题,因为停车难引发的物业和业主之间、业主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也频频发生。为了规范小区以及周边停车,此次专项行动明确,要有效解决物业管理小区及周边停车秩序问题,解决地下停车位使用、临时停车位划线、人防工程占用等突出矛盾,实现交通执法进小区。

以后,业主在小区停车,如果乱停放可能要面临处罚。为了规范地上停车秩序,此次专项行动明确,由公安和住建部门负责规范小区周边道路及人行道停车秩序,指导小区内车辆规范停放、临时停车划线。对小区内发生的车辆堵占消防通道、车库门、绿化带等公共区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经物业服务企业劝阻、社区居委会协调、社区民警劝导无效后,由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罚。对小区周边道路临时停车位分时段收取临时停车费用。

为了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此次对于规范地下停车位的使用也有明确计划,各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摸底排查,列出未出售停车位清单。凡是地下停车位,开发企业应优先向业主出租或出售。提倡地上停车位费用高于地下停车位。对不具备使用功能的地下停车位,应由开发企业进行维修,恢复使用功能;无法联系到开发企业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修缮,恢复使用功能。

另外,人防部门对已交付住宅小区中未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完成竣工验收,恢复平时使用功能;对违规使用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业主能够正常使用。

被“霸占”的社区和物业用房要全部移交

明确物业服务用房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社区和物业服务用房不能正常移交、使用,是很多老旧小区在管理中不得不面对的棘手问题。此次专项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和物业服务用房的移交、使用情况。要求已交付使用的小区。对社区和物业用房的移交和使用情况,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全面开展摸排、清理,违规占用或使用的要恢复其功能。未交付的小区。社区用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街道(社区)移交,物业用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完善手续后,规划部门方可组织规划验收。另外,明确物业服务用房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相关部门介绍,针对有的小区物业和业主之间积怨已深,双方互不满意的情况,此次提升行动也对物业公司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根据不同物业服务等级,对物业服务人员、公示内容、收费标准、客户服务、房屋共用部位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公共秩序管理、卫生环境管理、绿化与园林小品等方面分类确定服务标准。

另外,目前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毁绿占绿整治行动也被列入这次提升行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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