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交物业费,被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十余位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
法院强制执行无果后几个月
业主们均主动上门交款,这是为何?
2014年9月,因某小区的十余位业主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负责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将这十余位业主均告上了法庭,县法院最终判决业主支付物业公司2年多来的物业费1000元到3000元不等。
然而,判决生效后,业主们却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物业公司随向庐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业主们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同时告知被执行人积极交款的必要性和拒不执行的后果,如有对物业服务不满的可以另行解决。但是这些业主仍未按照法院要求主动交款。执行法官在查询业主们财产的同时并将他们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此后,除少数几名业主由法院强制扣划银行存款,案件得以解决外,其余业主均未交纳应交款项,物业公司的债权一时无法得以实现。
就在执行法官准备上门处理这些案件的时候,多名业主主动联系到法院,表示愿意马上交款,请求人民法院屏蔽他们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原来这些业主的房屋办理了按揭贷款,到期后银行发现了他们有相关的不良记录,无奈之下这些业主主动交款,请求屏蔽他们的“黑名单”,以消除他们的不良记录。至此,该批系列拖欠物业费的案件得以执结。
执行标的不论大小,有的当事人却恶意逃避,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这已成为社会的顽疾。
为解决执行难,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多项措施,与多个单位联合形成“构建诚信体系、惩戒失信行为”的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诸多限制,压缩生存空间,使得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确实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二、拒交物业费,失信是最大的破产!
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大背景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就指出,失信被执行人将在乘坐火车、飞机,住宿宾馆饭店,高消费旅游,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购买具有现金价值保险,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购车、出境等方面受到限制。
至2018年,人民法院执行力显著增强,采用联动体制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有关单位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如今,个人或单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开查询到。
如今,已有多地对无正当理由拒交或拖欠物业费拒不执行司法或仲裁裁决的,纳入失信黑名单。
◆生活在小区里, 离不开物业管理。
◆没有物业的小区,影响房子的再售价值及居住环境。
◆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不仅关系生活质量,更为房子的保值增值保驾护航。
◆在个人信用体系不断建立健全的过程中,除通过银行系统跟踪个人的信用记录外,税务、工商管理、公安等相关部门系统,也都将提供个人信用系统相关的及时资料。
◆将来一键一体化,水电煤气费、取暖费等各种费用逾期未交都有可能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一人一卡,轻轻一刷就能准确获知此人征信记录,由于计算机联网保存,将伴随每个人的终身。
让自己的信用飞翔,
不要被失信锁住。
抱诚守真,季路一言,
珍爱信用记录。
别让信用污点折翼翅膀,
享受幸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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